1833年法拉第总结出两条定律,用以表示 电极上通过的电量与 电极反应产物数量之间的关系:(1)电流通过溶液时,在电极上发生变化的 物质的量与所通过的电量成正比;(2)当相同的电量通过各种不同的 电解质溶液时,在各个电极上发生变化的物质的量与它们的化学当量成正比。由实验得知,在各电极上电解析出1mol物质,需要1法拉第电量,即9.64846×104C。而通过1库仑电量时,则在各电极上发生1 电化学当量的物质变化可见:化学当量=9.64846×104×电化学当量。它适用于任何温度、压力以及水溶液、 非水溶液、融盐等物系,是 电化学中重要的定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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